第十五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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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
第十五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第十五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時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15日(五) 16:00
地點: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F樓大會議室
主席:理事長林志剛
出席理事:何秋遠、何愛文、林怡芳、林秋琴、郭雨嵐、高山峰、
陳和貴、賴經臣、閻啟泰、蘇建太(依筆劃順序排列)
請假理事:李文賢、周良吉、程凱芸、劉法正
出席監事:李世章、黃瑞賢、陳冠中(依筆劃順序排列)
請假監事:祁明輝
出席顧問:洪武雄
請假顧問:吳冠賜、陳傳岳、蔡坤財、惲軼群(依筆劃順序排列)
列席:廖文慈秘書長、涂神溢副秘書長
紀錄:廖文慈秘書長
甲、報告事項
壹、主席報告:(略)貳、常務監事報告:(略)
參、會務工作報告:
一、國內事務:
- 目前會員人數210名。
- 2015年2月5日(四) 17:00假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F大會議室召開本會「第十四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 2015年3月5日APAA台灣電子報第十六期出刊,本期主編蘇建太召集人、編輯蘇建太召集人。
- 2015年3月17日秘書處接獲智慧局來函如下:「依專利法規定申請發明專利,生物材料寄存,如果在與我國相互承認效力的國家寄存,則毋庸再為重複寄存,本局繼台日簽訂相互承認後,現正積極與英國洽談中,據了解 貴會業界與英國代理人協會有交流往來, 希本會幫忙說貼,協助促成台英簽訂相互承認。」,秘書處請示理事長後於3月17日以本會名義對「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發出公文並副本予智慧財產局(附件1)。
- 2015年4月1日秘書處接獲智慧局轉來「專利師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及「專利師在職進修辦法草案」相關規定(詳參附件2、附件3),擬就修正方向與本會先行交換並整合意見,以利後續之推動。智慧局本次修正重點大致如下:(1). 專利師、專利代理人違反強制在職進修規定者,專利專責機關應通知其於六個月內完成改正;屆期未完成改正者,由專利專責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專利師部分並報請專利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專利代理人部分則視其違規情節,為警告、申誡、停止執行業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下或廢止專利代理人證書之處分。(專利師法修正草案第33條之1、第37條之4)。(2). 參加智慧財產權相關國內、外組織及政府單位所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或擔任前述活動之講師、報告人、與談人或主持人之時數採計上限由三小時提升為六小時(專利師在職進修辦法草案第3條第5款)。(3).增加完成網路通訊課程之時數採計(專利師在職進修辦法草案第3條第6款)。秘書處並旋即發文本會全體理事、監事、顧問徵詢意見。本會5月15日第15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參見臨時動議一)向智慧局再表達希望其刪除「專利師法」修正草案第33條之1及第37條之4後段關於「停止執行業務」之法律效果的立場。5月18日上午智慧局接受本會之建議,轉來新版「專利師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詳參附件4),5月18日下午2:00由林志剛理事長、吳冠賜顧問、洪武雄顧問、陳和貴常務理事、黃瑞賢監事、廖文慈秘書長代表本會陪同智慧局至立法院,向李貴敏委員說明業界對於專利師法修正草案儘速審議通過之期望。
- 2015年3月19日(四)下午16:00假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F(台灣國際會館)召開本會「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第15屆理事及監事選舉通知,本次會員大會特別邀請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劉國讚教授就「專利侵害訴訟案例研析」於14:30~16:00進行專題演講 ,並邀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王美花局長蒞臨致詞。會後於蘭姥姥餐廳舉行會員聚餐。
- 2015年4月9日(四)下午4:30假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樓大會議室,本會第前任吳冠賜理事長;與新任林志剛理事長,於新任李世章常務監事、新任廖文慈秘書長見證下,辦理秘書處業務交接事宜。
- 2015年4月21日(四)中午12:30假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樓大會議室,召開第15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議,(1)討論本會第15屆各實務委員會(專利實務、商標實務、設計專利實務、著作權實務、反仿冒實務、新興智財權實務、編輯、會員資訊管理與網站建置及維護、營業秘密暨公平交易法實務委員會)召集人推薦人選案、(2)APAA總會第55屆各實務委員會(專利實務、商標實務、設計專利實務、著作權實務、反仿冒實務、新興智財權實務委員會)之委員推薦人選案、(3)本會第15屆顧問提名案、(4)本年度重要活動計劃案。
- 2015年4月30日(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上午9時30分於智慧局19樓簡報室召開「延長我國設計專利權期限暨導入延緩公開制度公聽會」,本會由涂神溢副秘書長代表參加。
- 2015年5月4日(一)及5日(二)智慧財產法院召開「104年度智慧財產法律座談會」,單天邀請本會二名代表出席,本會由林哲誠道長、楊益昇召集人、王仁君召集人及廖文慈秘書長代表出席。
- 2015年5月14日(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上午9時整於智慧局19樓簡報室召開「研議放寬取得專利申請日要件、以PCT申請案作為我國專利申請案、延後中文本補正期間及增訂回復優先權主張之可行性」公聽會,本會由廖文慈秘書長、涂神溢副秘書長代表參加。
二、總會事務:
- 2015年2月12日秘書處電滙APAA總會秘書處,繳交台灣會員會費 (每位會員年費¥11000 X 205位台灣會員,共計JPY2,255,000)。
- 2015年2月14日APAA總會秘書長Mr. Kozo Takeuchi來函確認,台灣為唯一提出爭取「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第70屆理事會」(APAA 2019)之主辦權競標企劃書之會員國。
- 2015年4月1日APAA總會會長Mr. C. K. Kwong、APAA總會秘書長Mr. Kozo Takeuchi來函,向本會新任林志剛理事長表達祝賀之意。
- 2015年4月16日秘書處接獲APAA總會秘書長Mr. Kozo Takeuchi 來函通知:APAA總會會長Mr. C. K. Kwong自3月15日起,正式任命APAA總會前會長Mr. Alonzo Ancheta為 ” Presidential Election Committee (EleCom) ”之Chairman,該委員會成員包括Mr. Kingson Lai , Mr. Amarjit Singh, Mr. Kozo Takeuchi and Ms. Yew Woon Chooi。
- 2015年4月14日本會發函APAA總會秘書處Mr. Ryuichi Okuda呈報:(1)本會第15屆新任理事、監事名單、(2)本會秘書處已完成『APAA Membership Database』台灣會員(共205位)資訊管理系統之更新、上傳,以便2015 APAA日本沖繩大會籌備會進行網路報名事宜。
- 2015年4月17日APAA總會秘書處來函告知:2015 APAA日本沖繩年會報名網頁www.apaa2015.com,預計於今年5月中旬開放報名。
- 2015年5月13日本會接獲APAA Japan Group正式通知:2015 APAA日本沖繩年會(2015.11.13-11.17) 即將於今年5月18日(一) 12:00 (日本時間13:00)開始接受報名。秘書處已於5月18日發函周知全體會員。
- 2015年5月21日秘書處電滙APAA總會秘書處,繳交2015年度台灣新加入5位會員會費 (每位會員年費¥11000 X 5位台灣會員,共計JPY55,000)。
三、秘書處發文全體會員:
- 2015年2月17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考選部104.2.13來函,檢送「研商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制度相關事宜會議紀錄」1份。
- 2015年3月6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智慧財產局104.3.4來函,申請專利主張優先權者,自104年2月16日毋須檢送優先權證明文件首頁影本及其中譯本。
- 2015年3月23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檢附本會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會議紀錄。相關附件,請會員詳參本會第18期會訊。秘書處並於3月30日將第18期會訊郵寄未出席本次會員大會會員。
- 2015年3月25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智慧財產局104.3.23來函,智財局將於104年4月1日起受理發明專利申請案得申請延緩實體審查,檢送「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含參考使用之申請書及申請須知)1份。
- 2015年3月30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智慧財產局104.3.26來函,自104年3月5日起「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http://twpat.tipo.gov.tw/) 新增一案兩請註記。
- 2015年4月16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於104.4.30 (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於智財局19樓簡報室召開「延長我國設計專利權期限暨導入延緩公開制度公聽會」,隨文檢附開會通知及會議議程。
- 2015年4月22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APAA總會秘書處來函通知:APAA Academy Group即將於今年6月6日至10日於澳門舉行「Patent Surgery Course」專利研習課程,歡迎APAA會員踴躍報名參加。並隨函附上課程簡介,活動細節及報名表請見APAA總會網頁http://www.apaaonline.org/2015PatentSurgeryCourse.php
(報名截止日:5月1日)。若對本課程有任何需進一步了解之處,歡迎逕向Mr. Anton Blijlevens, APAA Academy Co-Chair (E-mail: patentsurgery@apaaonline.org )詢問。 - 2015年5月5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謹轉知智慧財產局104.4.30來函,「為提升便民服務,擴大業務電子化服務範圍,本局已提供有專利商標公文書電子送達之便民服務」,歡迎APAA會員多加利用。隨文並檢附智財局「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答客問」,敬供參酌。
- 2015年5月11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謹轉知智慧財產局將於104.5.14 (星期四)上午9時整於智財局19樓簡報室召開「研議放寬取得專利申請日要件、以PCT申請案作為我國專利申請案、延後中文本補正期間及增訂回復優先權主張之可行性」公聽會,本會當日亦會指派代表出席。隨文檢附開會通知,敬供參酌。
- 2015年5月14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1) 謹檢附經濟部104.5.11來函,訂定「商標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審查基準」並自即日生效,並檢附「商標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審查基準」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敬供參酌。(2) 謹檢附智慧財產局104.5.11來函,檢送智慧局所擬「運用臺灣專利.拓展競爭實力」中、英文說帖各1份,歡迎APAA會員多加利用、協助宣導。(3) APAA Japan Group 104.5.13來函告知:2015 APAA日本沖繩年會(2015.11.13-11.17) 即將於今年5月18日(一) 12:00 (日本時間13:00)開始接受報名。報名網址如下:www.apaa2015.com,歡迎APAA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乙、討論事項
一、新申請入會案:說明:郭長清道長、黃耀霆道長、白裕榮道長、何治儀道長、鍾宜縈道長等5人申請入會,請予追認。
決議:通過。
二、理事長提案:本會第15屆秘書長、副祕書長提名案。
說明:提名廖文慈道長擔任本會第15屆秘書長、提名涂神溢
道長擔任本會第15屆副祕書長,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三、理事長提案:本會第15屆各實務委員會(專利實務、商標實務、設計專利實務、著作權實務、反仿冒實務、新興智財權實務、編輯、會員資訊管理與網站建置及維護、營業秘密暨公平交易法實務委員會)召集人推薦人選案,請討論。
說明:本會第15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決議,推薦下述道長擔任
本會第15屆各實務委員會召集人,請討論。
專利實務委員會 |
宿希成、涂神溢、蘇建太 |
商標實務委員會 |
何愛文、黃瑞賢、林怡芳 |
設計實務委員會 |
程凱芸、周良吉、祁明輝 |
著作權實務委員會 |
蔣大中、陳冠中、張哲倫 |
反仿冒實務委員會 |
郭雨嵐、王仁君、吳婷婷 |
新興智財權委員會 |
廖文慈、陳孚竹、林景郁 |
編輯委員會 |
李文賢、蘇建太、何秋遠 |
會員資訊管理與網站建置 |
劉中城 |
營業秘密暨公平交易法實務 |
蔣大中、楊益昇、林哲誠 |
決議:通過。
四、理事長提案:APAA總會第55屆各實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專利實務委員會Patents Committee、商標實務委員會Trademarks Committee、設計專利實務委員會Designs Committee、著作權實務委員會Copyright Committee、反仿冒實務委員會Anti-Counterfeiting Committee、新興智財權實務委員會Emerging IP Rights Committee)之委員推薦人選案,請討論。
說明:本會第15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決議,建議應與討論事項三中各該國內實務委員會之召集人為相同之成
員,請討論。
決議:通過。名單如下:
專利實務委員會 |
宿希成、涂神溢、蘇建太 |
商標實務委員會 |
何愛文、黃瑞賢、林怡芳 |
設計實務委員會 |
程凱芸、周良吉、祁明輝 |
著作權實務委員會 |
蔣大中、陳冠中、張哲倫 |
反仿冒實務委員會 |
郭雨嵐、王仁君、吳婷婷 |
新興智財權委員會 |
廖文慈、陳孚竹、林景郁 |
五、理事長提案:推薦何愛文副理事長代表本會向APAA總會爭取擔任第55屆商標實務委員會Trademarks Committee之Co-Chairperson,並推薦李文賢理事遞任第55屆商標實務委員會委員。
說明:本會第15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決議,建議推薦何愛文副理事長代表本會向APAA總會爭取擔任第55屆
商標實務委員會之Co-Chairperson,請討論。
倘若屆時APAA總會通知本會得再提名一人擔任第55屆商標實務委員會委員,推薦李文賢理事擔任,
請討論。
決議:通過。
六、理事長提案:第15屆本會顧問提名案,請討論。
說明:本會第15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決議,延聘洪武雄道長、陳傳岳道長、蔡坤財道長、惲軼群道長、
吳冠賜道長為本會第15屆顧問,請討論。
決議:通過。
七、理事長提案:本年度重要活動計劃案,請討論。
說明:本會第15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決議,籌劃辦理專利研討會。議題部分初步建議可針對以下議題進行探討:
(1)、我國專利請求項中手段功能用語相關爭議問題、(2)、不作為請求權的執行相關問題等,並就其餘
議題建請全體理、監事、顧問提供建議,以期該研討會能對目前業界關注的實務上爭議問題,對相關單位
提出本會建言。
決議:1、通過。
2、議題部分擬包含:(1)、我國專利請求項中手段功能用語相關爭議問題、(2)、專利授權政策中引進
標準專利之「FRAND」原則的可行性探討、(3)、美國AIA法案及USPTO最新實務對我國專利制度之借
鏡等。
八、理事長提案:本會是否繼續發行APAA電子報,請討論。
說明:依本會第15屆第二次常務理事會決議,提案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
決議:暫緩發行。
九、理事長提案:提議今年APAA年會於日本沖繩舉辦時,本會將於11月16日(一)晚間舉辦台灣會員聚餐。
決議:通過。詳細時間及地點待秘書處擇訂妥適之餐廳後再另行通知全體會員。
十、理事長提議:下次會議時間,請討論。
決議:8月6日(四)下午4:00。
丙、臨時動議
- 常務理事林秋琴、理事郭雨嵐提案:2015年4月1日智慧局轉來之「專利師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第33條之1、第37條之4關於專利師、專利代理人違反強制在職進修規定之法律效果,仍未完全反映本會2014年12月11日函至智慧局之冀望。因此本會應向智慧局再表達希望其刪除「專利師法」修正草案第33條之1及第37條之4後段關於「停止執行業務」之法律效果的立場。
決議:通過。推派林志剛理事長、吳冠賜顧問、洪武雄顧問、 陳和貴常務理事、黃瑞賢監事、廖文慈秘書長代表本會陪同智慧局至立法院說明。
【秘書處執行第15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交辦事項說明】:
5月18日上午智慧局轉來新版「專利師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詳參附件4),針對專利師法修正草案第12條之1、第33條之1、第37條之4、第40條再進行修正,業已刪除「專利師法」修正草案第33條之1及第37條之4後段關於「停止執行業務」之法律效果。當日下午2:00由林志剛理事長、吳冠賜顧問、洪武雄顧問、陳和貴常務理事、黃瑞賢監事、廖文慈秘書長代表本會陪同智慧局至立法院,向李貴敏委員說明業界對於專利師法修正草案儘速審議通過之期望。 - 常務理事賴經臣提案:本會2015年度APAA總會會費繳納人數為205位會員,依據APAA總會章程:若本會繳納人數能達到210位會員,則今年11月日本沖繩年會,本會應可向APAA總會爭取多1位國際理事之席次 (目前本會國際理事人數為8位)。
決議:通過。
【秘書處執行第15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交辦事項說明】:
(1)2015年5月20日秘書處發函APAA總會秘書處呈報:本會目前會員數為210名,惟本會已於2015年2月12日繳納205位會員會費,可否准予追繳另5位會員會費。
(2)2015年5月21日秘書處接獲APAA總會秘書處來函同意本會追繳另5位會員會費 (每位會員年費¥11,000 X 5位台灣會員,共計JPY55,000),秘書處並於同日電滙APAA總會秘書處,順利完成本會2015年度APAA總會會費210位會員會費之繳納。 - 監事黃瑞賢提案:智慧局之「中華民國專利檢索系統」所使用之「中文造字安裝程式」因系統過於老舊,致使業界之電腦系統因無法成功安裝該程式,而導致檢索化學專有名詞時時常出現空白或亂碼,影響專利檢索之正確性。建議本會行文智慧局就相關系統進行改進。
決議:通過。
丁、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