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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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
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記錄
第十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記錄
一、日期:104年3月19日(四)下午4:00
二、地點: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F 台灣國際會館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偉成大樓4樓)
三、主席:理事長 吳冠賜
紀錄:秘書長 廖文慈
四、出席人數:105人(總會員數為205人)
吳冠賜、蘇建太、林志鴻、王一民、林志剛、陳和貴、高山峰
廖文慈、涂神溢、黃鐘模、劉中城、薛仲芬、楊憲祖、吳俊滿
黃闡億、楊益昇、蘇芳儀、郭佩宜、林書賢、洪振豪、吳宗樺
鄭淯仁、李宗達、蔣大中、林宗宏、張哲倫、歐姿漣、孫寶成
金若芸、楊文嘉、劉君怡、王淑靜、鄭光益、閻啟泰、李宗勳
陳怡如、楊雯芳、李國光、張仲謙、黃雅君、康偉言、劉法正
尹重君、林明燁、洪燕媺、林秋伶、劉勝芳、程凱芸、李世章
彭國洋、陳翊芬、蘇宏正、林秋琴、何愛文、劉純穎、林哲誠
羅秀培、陳傳岳、林發立、郭雨嵐、鍾文岳、陳冠中、汪家倩
洪武雄、陳孚竹、潘柏均、林明俊、徐豪杰、張家彬、李貞儀
林怡芳、童啓哲、洪維德、蘇佑倫、丁國隆、祁明輝、涂綺玲
賴經臣、宿希成、陳展俊、周良吉、鄭昕怡、李文賢、楊慶隆
盧建川、張 涵、陳政大、黃瑞賢、何秋遠、鄭煜騰、陳翠華
陳群顯、侯德銘、卞宏邦、方錫洀、林金東、蔡坤旺、鄭再欽
陳絲倩、蔡碧松、施志豪、鄭淑芬、陳豫宛、趙嘉文、林瑞祥
(依事務所排列)
委託出席:40人(按:前35人始為合法出席)
彭秀霞、蔡坤財、廖鉦達、周良謀、涂三遷、賴 政、黃孝惇
蔡爾修、高涌誠、賴安國、吳婷婷、劉倫仕、徐念懷、王彥評
林素華、王德文、謝祖松、桂齊恆、林柳岑、林景郁、江郁仁
胡書慈、楊長峯、古嘉諄、劉志鵬、陳昭誠、鄭人文、鍾亦琳
徐志明、林志育、蔡志煒、王仁君、李宛珍、呂紹凡、高玉駿
張東揚、范曉玲、施志寬、林聖富、賴蘇民
(依委託報到次序排列)
(註:依照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8條之規定,「張東揚、范曉玲、施志寬、林聖富、賴蘇民」5人之委託因已超出合法委託人數,不視為有效之委託)
五、主席致詞(吳理事長冠賜):略
六、來賓智慧局王局長美花致詞:略
七、報告事項:
(一)、103年度會務報告(廖文慈秘書長):略
(二)、各實務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召集人報告
總會Advisory Board Committee賴經臣顧問:略
專利實務委員會(召集人歐姿漣):略
商標實務委員會(召集人洪燕媺):略
設計專利實務委員會(召集人周良吉):略
著作權實務委員會(召集人林怡芳):略
編輯委員會(召集人蘇建太):略
(三)、常務監事報告(常務監事李世章):略
八、討論事項:
(一)、103年度決算案(詳見第18期會訊第26~28頁)
決議:全體出席會員無異議通過。
(二)、103年度工作計劃(詳見第18期會訊第29頁)
決議:全體出席會員無異議通過。
(三)、104年度預算案(詳見第18期會訊第30頁)
決議:全體出席會員無異議通過。
九、臨時動議:無
十、投票選舉第十五屆理事及監事:
(一) 、主席宣布停止簽到,報告親自出席人數為105人,委託出席人數為40位,惟依照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8條之規定,委託出席人數僅能有35位,因此,持有委託領票證第37號以後者,無法領取選票(按:高山峰道長原受陳和貴道長委託出席,持有委託出席領票證號2,其後因陳和貴道長親自出席並辦理報到,故繳回委託出席領票證號2之委託領票證),(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8條:「人民團體之會員 (會員代表) 因故不能出席會員 (會員代表) 大會參加選舉或罷免時,得以書面委託各該團體之其他會員 (會員代表) 出席,並行使其權利,但一人僅能受一會員 (會員代表) 之委託。在職業團體,其委託出席人數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之3分之1。會員(會員代表) 如有類別之限制者,應委託其同一類別之會員 (會員代表)出席。
(二)、選舉事項說明:
1、選舉名稱「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第15屆理監事選舉」
2、選舉職稱「理事、監事」
3、應選出名額「理事15名及候補5名」、「監事5名及候補2名」
4、選舉方法「採用無記名連記法。但以集會方式選舉者,得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前項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並不得再作限制名額之主張。(人選法第4條)、「畫○才有效」、「自填候選人寫錯名字不算」、「超出格子不算」、「塗改不算」、「鉛筆不算」、「選票上簽名不算」、「選票撕破不完整不算」(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18條)
5、無效票之鑑定「由主席+常務監事+2位監票員共同鑑定」
6、選務工作人員「指定會務工作人員及各事務所之會員義務協助:由林哲誠、劉純穎(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尹重君、林秋伶(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陳政大、張涵(廣流智權事務所)、鄭淯仁、廖文慈、涂神溢(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汪家倩(萬國法律事務所)、蘇宏正(連邦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鄭昕怡(東大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陳怡如(台一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嚴慧美、邱美惠、姜淑娟、蔡紫淇(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辦理監票、發票、唱票及記票事宜。
(三)、 監票員檢查理事、監事票匭。
(四)、 發票員開始發票,監票員至發票處監視發票情形。
(五)、 投票時間:自現在起至5:50分截止。
(六)、 投票結束,監票員將票匭封閉後移至開票處進行開票。
十一、報告選舉結果:
本會第十五屆理事及監事名單如下:
(一) 當選理事:(依姓氏筆畫次序排列)
何秋遠(60票)、何愛文(83票)、李文賢(93票)
林怡芳(55票)、林志剛(104票)、林秋琴(101票)
郭雨嵐(83票)、周良吉(74票)、高山峰(73票)
陳和貴(86票)、程凱芸(62票)、劉法正(72票)
賴經臣(82票)、閻啟泰(68票)、蘇建太(77票)
(二) 候補理事:(依得票數次序排列)
蔣大中(48 票)、張哲倫(40票)、李國光(16票)
蔡坤旺(12票)、蔡碧松(10票)
(三) 當選監事:(依姓氏筆畫次序排列)
李世章(89 票)、祁明輝(98票)、黃瑞賢(77票)
陳冠中(60票)、彭國洋(30票)
(四) 候補監事:(依得票數次序排列)
蔡坤旺( 16票)、蔡碧松(11票)
(五)何秋遠同時當選理事(60票)及監事(50票),依人選法第26條,何秋遠當場選擇擔任理事,並由監事得票名次6之彭國洋遞任監事。
十二、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