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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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星期四)15:00
地點: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F樓大會議室
主席:理事長吳冠賜
出席理事:何愛文、吳冠賜、林志剛、林秋琴、李文賢、高山峰、郭雨嵐、陳和貴、黃瑞賢、劉法正、蔣大中、賴經臣、閻啟泰(依筆劃順序排列)
請假理事:林怡芳、程凱芸
出席監事: 李世章、周良吉、祁明輝、陳冠中(依筆劃順序排列)
請假監事: 陳展俊
出席顧問: 洪武雄、陳傳岳
請假顧問: 蔡坤財、惲軼群(依筆劃順序排列)
列席:廖文慈秘書長
紀錄:廖文慈秘書長
甲、 報告事項
壹、主席報告:(略)
貳、常務監事報告:(略)
參、會務工作報告:
1、本會目前會員人數188人。
2、2012年5月28日下午16:00 假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00大會議室召開本會「第十四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3、2012 APAA泰國清邁年會相關事項:
(1)、2012年6月6日接獲2012 APAA泰國清邁年會籌備會寄來之第60屆&第61屆理事會、第16屆會員大會Brochure共201本,由秘書處寄發本會全體會員。
(2)、秘書處分別於2012年7月6日、8月6接獲APAA總會秘書處來函通知本會協助核對2012 APAA清邁年會本會參加者名單(會員52位、AFP10位、AOP 25位),秘書處均分別已發函報名會員協助核對資料。
4、2012年8月8日為因應APAA總會來文要求本會於8月10前提報下屆總會8位台灣國際理事名單,下午14:30 假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400大會議室召開本會「第十四屆第三次理事會議」,選舉本會第54屆8名新任國際理事,當選理事為:吳冠賜、林志剛、林秋琴、程凱芸、郭雨嵐、劉法正、賴經臣、蔣大中。
5、2012年8月22日秘書處發函APAA Website Group,請其提供APAA Taiwan Group進入APAA總會網頁
(http://www.apaaonline.org/login.html)台灣會員專屬密碼,俾便秘書處通知全體會員,更進一步瞭解APAA國際交流資訊。
6、2012年6月13日吳冠賜理事長、閰啓泰理事及李文賢理事代表本會出席智財局王美花局長主持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來訪會前會,就台灣專利人員於中國考照及執業等議題先行進行意見交换。
7、2012年7月31日秘書處回覆內政部101.7.18來函,有關「100年各級人民團體活動概況調查表」。
8、秘書處發文全體會員:
(1)、2012年5月29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經濟部101.5.22來函,檢送「商標規費收費準則」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公告,並附「商標規費收費準則」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2)、2012年5月30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經濟部101.5.30來函,檢送「專利以外文本申請實施辦法」草案公告,並附「專利以外文本申請實施辦法」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檢送「專利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公告,並附「專利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3)、2012年6月4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經濟部101.6.4來函,檢送「專利電子申請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告,並附「專利電子申請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4)、2012年6月13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檢附智慧財產局101.6.13來函,修正「商標申請書表」,並附公告影本1份,並自101.7.1開始使用。
(5)、2012年6月26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經濟部101.6.26來函,檢送「海關查扣侵害商標權物品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公告,並附「海關查扣侵害商標權物品實施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6)、 2012年7月4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智慧財產局101.7.4來函,「配合101年7月1日施行之新商標法,訂定商標圖樣及商標樣本之格式」業經智財局公告,並自101.7.1生效,檢送公告影本。轉知智慧財產局101.7.4來函,檢送智財局101.6.13「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來訪會前討論會議紀錄」。轉知經濟部101.7.4來函,「商標電子申請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業經經濟部於101.6.29以經智字第1010460449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轉知經濟部101.7.4來函,「商標規費收費準則」業經經濟部於101.6.28以經智字第10104604470號令修正為「商標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7)、2012年7月6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經濟部101.7.6來函,檢送「專利電子申請實施辦法」,業經經濟部於101.7.3以經智字第10104604740號令修正發布,並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轉知經濟部101.7.6來函,檢送「商標法施行細則」,業經經濟部於101.6.29以經智字第1010460483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並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8)、2012年7月9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經濟部101.7.9來函,檢送「專利以外文本申請實施辦法」,業經經濟部於101.7.3以經智字第10104604480號令訂定發布,並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轉知經濟部101.7.9來函,檢送「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勘誤表。
(9)、2012年8月24日秘書處發函本會全體會員,轉知本會會員於10月底前憑元照出版公司寄發之折扣券,於元照出版公司之實體店面購買智財權相關書籍,將不限本數即享有8折優惠,10月底後為85折優惠。
乙、討論事項
一、新申請入會案:
(一)、陳怡如道長、涂神溢道長、盧建川道長、謝祖松道長、林柳岑道長等5人申請入會,請審核案。
決議:通過。
二、秘書長廖文慈提議,理事長吳冠賜交議:本會擬與台灣科技大學於今年11月15日(星期四)合辦研討會,就我國專利制度廣邀產、官、學界進行研討。議題內容包含:專利權之行使與授權之變革與因應對策、舉發與更正審查之變革與因應對策、專利新穎性要件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之變革,研討會詳細議程規劃請參見附件1。
決議:通過。
三、秘書長廖文慈提議,理事長吳冠賜交議:發函建請智慧局變更其預定「調整程序審查通知補正之指定期間」之政策案。
說明:智慧局於今年6月所舉辦之「101年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中,表示於專利新法施行後,擬將程序審查通知補正之指定期間由現行准予展期2個月規定修改為僅得申請延展1個月,並將明訂於新版專利程序審查基準(預計於10月份舉行公聽會)中(附件2:「101年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簡報資料,請參照第15、17頁)。惟新專利法施行細則第6條係規定:「依本法及本細則指定之期間,申請人得於指定期間屆滿前,敘明理由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延展。」,並無就展延期限作任何限定,故智慧局上開縮短展延期限之政策不僅並無法源依據,且影響申請人權益甚鉅。
決議:通過,並請專利實務委員會三位召集人:程凱芸道長、涂神溢道長、歐姿漣道長撰擬函稿,送附全體理監事核閱後再行發文。
四、秘書長廖文慈提議,理事長吳冠賜交議:下次會議時間,請討論。
決議:下次會議時間為102年1月17日(星期四)15時。
丙、臨時動議
一、秘書長廖文慈提案:預計於明年1月1日施行之新專利法已將「新式樣」專利更名為「設計」專利,建議本會之「新式樣實務委員會」於現在即更名為「設計實務委員會」,以配合專利新法。
決議:通過。
二、常務理事賴經臣提案:智慧局於今年6月所舉辦之「101年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中,關於專利權繼承及讓與登記等規定,於實務上仍有諸多須待商榷之處,建議本會發函建請智慧局變更相關之政策。
決議:通過,並請專利實務委員會三位召集人:程凱芸道長、涂神溢道長、歐姿漣道長,及商標實務委員會三位召集人:何愛文道長、黃瑞賢道長、洪燕媺道長一併詳閱關於智慧局目前或預計將來實施之專利程序中之應檢討之政策,研議本會建議事項並撰擬函稿,送附全體理監事核閱後,再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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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