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會計


第二十三條
本會經費以下列各項充之:
會費收入分為入會費及常年費(含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會費,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會費,依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規定繳納之)。入會費為新台幣壹仟元,常年費為新台幣陸仟元。入會費及常年會費之調整得由理事會提議,並交由會員大會決議。
二、捐款收入。
三、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會會計年度以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